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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


 

吉首大学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一票否决制”的定位
教学一票否决制是指教师或管理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教师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师德败坏、教学质量差;教学管理人员在服务、保障等方面出现问题影响到正常教学秩序等,受到学校相应处理后,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考核、评优评先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教学一票否决制”的对象及处理办法
1.一学年内出现严重教学管理事故或教学事故一次或一般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直接责任人,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和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资格,已取得的资格或荣誉称号同时取消。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能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和晋薪。情节特别严重者,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交学校人事处按未聘人员管理。
2.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教学管理人员和师德教风方面表现差的教师,年度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不得晋升职务和工资、不得评选先进个人。对严重违反师德建设基本要求的教师,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律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3.违反《吉首大学课堂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意见强烈,且两次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则取消授课资格,调离教师队伍。
4.无故不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年度考核则为不称职,推迟一年正常晋升工资,申报高一级职务的年限按有关文件执行。
5.教师因在校外兼职、参加社会活动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将扣发或停发本人岗位津贴,严重者将停薪停职,直至解聘。
6.新毕业任教的青年教师及新调入教师队伍的人员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普通话测试,或没有取得合格证者,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7.凡受到教学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个人及单位,取消个人和单位当年的评优资格。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教务处
二00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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