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文件
吉大发〔2019〕9号
吉 首 大 学
关于印发《吉首大学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现将《吉首大学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圆满完成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
吉首大学
2019年3月11日
吉首大学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涉及师生员工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违法犯罪问题,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学校的发展营造持续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特成立吉首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线索摸排组、打击处理组。
组长:白晋湘
副组长:冷志明、王绯、龙先琼、王艳
成员:佘佐辰、王晓彤、欧阳大文、郑昭信、陈志刚、李长友、各学院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各机关教辅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冷志明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佘佐辰、王晓彤、郑昭信、陈志刚任办公室副主任,郑昭信、陈志刚分别负责吉首校区和张家界校区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宣传组:
组长:王艳
副组长:李洪雄、汤义
成员:机关教辅单位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
2、线索摸排组:
组长:郑昭信
副组长:毛政伟、李景军
成员:机关教辅单位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
3、打击处理组:
组长:刘兵(砂子坳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毛政伟、李景军、李爱军(砂子坳派出所教导员)、兰跃华(张家界校区警务室民警)
成员:学校专职保卫人员、砂子坳派出所民警、张家界校区警务室民警
三、工作部署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1-3月)
1、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重要路口、各校区大门等处张贴、摆放宣传标语、展板,LED屏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学院必须召开以班级为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题班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开展以下工作:
(1)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见附件1),重点宣传预防网络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知识;
(2)按要求填写《吉首大学学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登记表》(见附件2);
(3)整理上报相关工作资料,包括主题班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的签到表、会议记录、照片等资料。
4、机关教辅单位负责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单位全体人员的“扫黑除恶”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见附件1);
(2)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小结、会议记录、照片等工作资料。
(二)广泛发动、摸排线索(3-4月)
1、开展走访调查,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反映的涉及校园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校园贷”、网络集(融)资等相关线索和情况,并采取多种手段搜集、固定证据。
2、各校区设立举报信箱,广泛征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线索。
3、各学院、机关教辅单位按要求填报《吉首大学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
(三)协调配合,打击处理(1-12月)
1、梳理线索。对征集得到的涉黑涉恶线索,认真进行梳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2、打击处理。对现行发生的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重点打击涉及师生员工的“套路贷”、“校园贷”、各类网络和电话诈骗,强行参工、强揽工程、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3、治理环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政府主管部门,按照上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拆除校园及周边违建设施,清理无证经营等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等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校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维护校园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促进校园和谐的重要举措来抓,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
(二)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把网络诈骗、“套路贷”、“校园贷”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线索摸排力度,提高师生员工预防能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严格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四)后勤实体、资产经营公司负责门面、摊位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征地与基建办、后勤管理处负责工地、务工人员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吉首大学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上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小结、会议记录、照片等工作资料。
(五)全校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工作,于2019年3月19日下午17:30前报送本单位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宣传发动登记表、宣传工作小结、线索排查登记表、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等)。
吉首校区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联系人:余夏青,联系电话:0743-8563783,15674366678);张家界校区报送至校区后勤与保卫处治安科(联系人:彭小平,联系电话:0744-8277110,13807442232)。
附件: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传资料
2、吉首大学学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登记表
3、吉首大学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登记表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