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pg电子官方网站 >> 学科与科研 >> 科研成果 >> 正文 关于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26日 00:00 点击:[]作者: 转发:关于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通知专栏 加入时间:2014-12-24 15:44:39 admin 点击:48 关于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总结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成效,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我办拟对立项已满3年未结题的项目开展统一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范围:已达到结题要求的的一般、青年、院校联合、省市联合一般项目、青年人才培养一般项目等。 2、结题项目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基金办备案。 3、结题项目由评估中心分两次集中受理,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3-15日和6月1-15日,未到时间不受理结题材料。 4、材料准备:(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pg电子官方网站(http://www.hnst.gov.cn/)“样本下载”栏中下载;(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3)研究成果复印件等;(4)结题报告与合同、成果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由依托单位先进行审核;(5)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纸质件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由依托单位提供,无汇总表的不接受该单位结题材料) 二、其他有关要求 1、请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结题项目材料的审核工作,未达到结题条件的不报送。 2、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结题与验收材料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科技局,科技局审核后交评估中心。省市联合基金提交材料份数由科技局自行决定。 三、今后结题工作均按此通知类推,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四、今后省基金已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将统一由基金办行文,不再返回验收报告或者结题报告。 五、联系人 评估中心 匡智祥 0731-88988320 基金办 2014年12月24日 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样表)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计划类别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论文发表情况 影响因子 专 利 专著 获国家级项目 经费 获省部重点项目 经费 学 术 奖 励名称 奖励次数 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论文收录情况 人才培养情况 国外 国内 发明 实用 SCI EI ISTP 博士 硕士 上一条:转发:关于评选第十一届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