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吉首大学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吉首大学
2018年4月26日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发电〔2018〕9号)以及《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教党组通〔201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落实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学校当前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还是落实在行动上,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重点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室。违规公款吃喝方面的自查自纠由校办公室、张家界校区办公室、财务处牵头(学校层面),各二级单位经费开支的由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方面的自查自纠由资产处、张家界校区后勤保卫处牵头,各二级单位配合;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方面的自查自纠由纪委办、监察室牵头,全体教职工按所在单位先自查上报。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各单位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把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遵循标准,全面自查自纠
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标准、顶真碰硬,重点是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逐一清理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财务处。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在前期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必须迅速无条件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在4月27日前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到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凡违反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廉政档案,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实行“一票否决”。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对各二级单位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推进不力的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
各二级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包括公务接待票据、办公用房、红包礼金等情况详细造册并附说明,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27日上午12:00前上报学校专项治理办公室;自查自纠结束后,相关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情况实行一月一报,于每月25日前上报学校专项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564814)。
附件:1、《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情况月报表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1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近期,我省在查处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不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多了,党中央三令五申,省委反复强调,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却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作案。为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明规矩、查问题、严追究,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使全省干部作风来一个根本转变,使全省社会风气来一个根本转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规矩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约法三章”,重点治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下同)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1.除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外,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严禁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严禁用公款送礼。
3.因公出差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
4.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商务接待为名宴请。
5.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
6.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二)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7.全面暂停项目审批。在严禁申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购置,下同)基础上,专项治理期间,全省一律暂停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审批(已列入国家规划、有中央专项支持渠道的项目除外)。
8.全面暂停项目建设。凡属办公用房项目或变相建设、搭车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包括以房地产、写字楼、“政务中心”、“市民中心”等名义变相建设的办公用房),一律停止建设;已审批但未开工或已在建的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或建设资金来源违规(包括挪用专项资金、违规举债、集资、摊派、接受赞助或捐赠、施工方垫资、PPP、民间投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开发等模式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未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或权限审批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9.全面暂停搬迁使用。对已建成未搬迁的办公用房(含变相建设和搭车建设)、各类技术业务用房,一律暂停搬迁。
10.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三)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11.严禁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12.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
13.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以廉政账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
二、查问题
(一)全面自查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月30日,全面开展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上述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都要逐一清理核实。
(二)立行立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三)加强督查
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治办”)设省纪委省监委。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省专治办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协调配合机制。各级专治办要认真履职,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自查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详细造册并附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情况。自查自纠结束后,相关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情况实行一月一报。
三、严追究
(一)一律从严追究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廉政档案,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一案双查”
对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三)一律通报曝光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在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还是落实在行动上,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抓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决不能置身事外,当看客、作壁上观。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标准、顶真碰硬,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决移送和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姑息护短。要以这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抓住“老问题”,盯住“新表现”,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在执纪审查中优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快速反应的灵敏度、果断处置的执行力,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
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附件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填报时间:年月日
相关情况
问题类型 |
发现问题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具体表现 |
问题 数量 (起) |
涉及 违规 人员 (人) |
涉及 公款 费用 (元) |
涉及 违规 面积 (平方米) |
红包 礼金 (元) |
补缴 费用 (元) |
纠正 违规 面积 (平方米) |
暂停 数量 (个) |
上交 红包 礼金 (元) |
其他 |
违规公款吃喝 |
公务活动违规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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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公款聚餐及公款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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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不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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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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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公务宴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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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请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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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
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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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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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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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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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送 红包礼金 |
违规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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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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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多交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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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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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及手机号):
注:本表由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结束后按要求填写,于2018年4月27日前与书面材料一同报送学校专项治理办公室。
附件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填报时间:年月日
相关情况
问题类型 |
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情况 |
备注 |
具体表现 |
发现 问题数 (起) |
查处 问题数 (起) |
处理 人数 (人) |
党纪政务处分人数(人) |
追缴公款 费用 (元) |
纠正违规面积 (平方米) |
收缴 红包礼金 (元) |
厅级 |
处级 |
科级 及以下 |
违规公款吃喝 |
公务活动违规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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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公款聚餐及公款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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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不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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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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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公务宴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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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受请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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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配备使用 办公用房 |
违规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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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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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搬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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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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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送 红包礼金 |
违规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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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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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多交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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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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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及手机号):
注:本表从2018年5月起开始填报,将月报表与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详细书面材料一同报送学校专项治理办公室。